深圳技术大学的录取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录取体制:
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录取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录取控制分数线: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不同类别(如普通类、文史、理工、艺术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分类录取。
学业水平要求:
在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考生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合格。
投档规则: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录取要求: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艺术类录取:
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成绩排位在前的考生。
监督机制: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证书颁发:
对取得学籍并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学校信息:
深圳技术大学是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学历教育为主,同时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请注意,以上信息以深圳技术大学官网或最新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关注学校官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