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的行政等级主要根据《公务员法》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领导职务层次
国家级正职:一级
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非领导职务层次
一级巡视员:一级
二级巡视员:二级
一级调研员:三级
二级调研员:四级
三级调研员:五级
四级调研员:六级
一级主任科员:七级
二级主任科员:八级
三级主任科员:九级
四级主任科员:十级
一级科员:十一级
二级科员:十二级
办事员:十三级
职位属性区分
省直的职位为甲级
乡镇街道的职位为丙级
其他职位都为乙级
这些级别和职务层次为公务员考试和公务员职务晋升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建议考生根据这些信息,有针对性地准备和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