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的录取原则是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在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按照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位进行录取;如果没有同分排位,则按照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如果考生志愿顺序也相同,则依次按照实际高考文化成绩的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此外,天津大学还实行“转出无门槛,转入有要求”的转专业原则,近20%的招生计划实行动态调整,以最大限度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