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的录取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
河海大学在招生过程中遵循这些原则,确保招生过程的公正性。
全面考核:
学校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的全面考核。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并从中选择最优秀的考生。
调阅档案比例: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专业志愿和级差: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则考虑第二志愿,依此类推。学校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专业之间的级差分通常不超过3分。
专业调剂:
当考生所有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会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能做退档处理。
加分政策: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照顾政策加分,并在考生加分后的总成绩进行专业排序。
特殊类型招生:
对于艺术类专业,如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除了需要专业考试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外,高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相应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省控本科分数线,并按照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和投档录取政策规定执行。
以上是河海大学的一般录取原则,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每年的招生简章和实际招生情况有所调整。考生应以最新的招生简章或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