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中,近姻亲关系是指 与本人有婚姻关系或类似婚姻关系的人员及其亲属。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配偶的父母:
即岳父、岳母。
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即大舅子、小舅子、大姨子、小姨子、姐夫、妹夫等。
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
即儿媳、女婿、岳父、岳母。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即堂兄弟姐妹的配偶、表兄弟姐妹的配偶等。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之间存在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这是为了避免利益冲突和保证公务员的公正性。
因此,如果您是公务员,在报考或任职时,需要特别注意这些规定,确保自己与亲属之间的关系不会影响到工作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