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的班委通常包括以下职位:
班长:全面负责组织和管理班级工作,召集班委会议,并向班主任提议班级重大事宜。
团支书:负责班级中的团组织工作。
副班长:协助班长,负责考勤、操行评估等职责。
学习委员:负责领取教材、作业收发、与老师沟通等学习相关事务。
宣传委员:负责班级活动的宣传工作。
组织委员:负责班级活动的组织工作。
生活委员:通常包括男女两名,负责管理班级生活事务,如卫生、经费等。
心理委员:负责班级同学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工作。
以上信息基于过往的班委名单和组织架构,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变动。如果您需要了解最新的班委信息,建议直接咨询天津大学MPA教育中心或相关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