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报备制度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报备目的
加强公务员管理
规范公务员外出报备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的外出报备工作
报备原则
实事求是
合法合规
便于管理
报备责任
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报备人员及事由范围
报备人员范围:本市各级机关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
报备事由范围:
出差:因工作原因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开展公务活动
出访:因工作原因赴国(境)外开展公务活动
休假: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等
其他特殊情况:因个人原因需要离开本市的其他情形
报备内容
姓名、职务、单位
其他相关规定
公务员弃考、缺考的处理:
笔试弃考不需要报备,视作自愿放弃笔试,对考生信用没有影响
面试弃考需要报备,否则会被计入诚信档案,且影响以后的考试
市外入鹤考生的报备要求:
须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咨询市外入鹤人员健康管理有关要求,如实报备个人信息
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及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公务员外出报备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并加强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建议各级公务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报备制度,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疫情防控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