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中可以加分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包括“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
例如,贵州省的“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加分。
退役军人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根据服役年限和所获荣誉获得5-20分的笔试加分,加分上限为20分。
少数民族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在不同省份有不同加分政策,如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南省、青海省等均有加分规定。
例如,贵州省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的职位时,笔试环节成绩可以加5分。
烈士及家属
烈士的配偶、子女以及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可以享受加分政策,具体加分分数因地区而异。
例如,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特殊贡献人员
在特定灾害中表现出色或受到表彰的人员,如5.12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中的表现突出者,可以获得加分。
其他特定身份或资格
考取心理咨询相关证书的人员在某些岗位中可以作为加分项。
特定岗位如全国公安机关一级英雄模范、二级英雄模范、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和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等可能有加分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加分政策因省份和具体岗位而异,建议考生仔细查看所在省份的公务员招录公告或咨询相关招录单位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