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纪委通常由以下处室组成:
办公室
负责纪委日常运转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
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
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
督促检查纪委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负责年鉴编纂、归档、财务管理、资产装备管理、保密和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领导干部上交礼品礼金登记处置工作。
案件监督管理室 (简称“纪委案管室”):负责案件的监督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未详细列出,但通常包括案件受理、分流、跟踪、结案等。
监督检查室
(简称“纪委监督室”):
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开展廉洁教育,定期分析学校政治生态,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并动态更新。
及时做好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工作。
综合业务室 负责接收、传达上级指示,起草、审核、印发、报送有关纪检工作文件、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文字材料。 负责印章管理、使用,文书的管理、归档工作。 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专兼职纪检干部教育培训等。第一纪检监察室
至 第三纪检监察室
每个纪检监察室通常负责综合监督一定范围内的单位或部门,如学院、科研机构、党政职能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经营性单位等。
主要职责包括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以案促改等,并负责相关单位的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派驻纪检监察组
针对特定单位或部门设立的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该单位或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宣传教育科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具体职责未详细列出,但通常包括组织学习、培训、宣传等活动。
审查调查科
负责问题线索的受理、审查调查工作。
具体职责未详细列出,但通常包括调查取证、审查谈话、案件审理等。
案件审理科
负责案件的审理工作。
具体职责未详细列出,但通常包括案件审查、提出处分建议、作出问责决定等。
这些处室的设置和职责可能因学校而异,具体配置和功能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查阅相关学校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