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中计入诚信记录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报考环节信息虚假,骗取考试资格
报名阶段提供虚假的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如伪造学历、工作经历等,以骗取考试资格。
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抄袭、协助抄袭:在考试过程中抄袭他人答案或协助他人抄袭。
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件参加公务员考试。
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违禁设备。
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与其他考生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的作弊行为。
替考: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其他应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无故弃考
已经确认参加面试,但面试当天无故弃考。
已经进入公示环节,无故放弃录用资格。
随意更改档案
考生在提交材料时,随意更改档案信息,造成前后材料内容不一致。
其他不诚信行为
在考试过程中有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如迟到、早退、擅自离开考场等。
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或串通工作人员伪造数据、替换样品等。
这些行为一旦被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库,将会对考生未来的公务员考试及被考察的资格产生严重影响。记录期限为五年,严重者可能会面临终身禁考的处罚。
建议:
考生应严格遵守公务员考试的纪律和规定,诚信应考,避免因违规违纪行为影响自己的职业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