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录用公务员的相关规定如下:
录用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
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录用程序
发布招考公告。
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试。
体检。
考察。
公示。
审批或者备案。
管理机构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
录用条件
年龄18至35周岁。
拥护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符合其他资格条件,如市级机关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区级及以下机关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可降低进入门槛。
考试纪律
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考试开始前60分钟进入考点,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
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外,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
考场有视频监控全程录音录像,进入考场时将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检探测。
考生应诚信参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带违禁物品,不做违纪之事。
试用期考核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应当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应当在试用期满后三十日内进行,遇有不可抗力无法按期考核的,应当在相应情形消除之后的三十日内进行。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合格等次须具备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能够正常履行职责、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作风较好、道德品行较好、廉洁自律等条件。
不合格等次的情形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较差、道德品行较差、存在不廉洁问题等。
其他事项
每位考生的考试地点由系统随机生成,考生按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按时参加考试。
考生提前规划交通出行路线,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避免交通拥堵。
考生入场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纸质版准考证进行身份信息核验。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公务员录用的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出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人才,以适应政府工作的需要。建议考生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做好充分准备,诚信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