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中数字书写的技巧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
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例如:20世纪90年代初、公元前188年、2024年10月30日10时12分。
代号、代码和序号,例如:38915部队、总3211号、国办发〔2010〕号文件。
记数与计量,包括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约数等,例如:1302、1/16、4.5倍、34%、3:1、45万元、500多种、60多万斤。
物理量量值,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并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例如:300kg、15cm、35℃。
使用汉字的情况
非物理量中的数字,如金额、数量等,一般使用阿拉伯数字,但在某些情况下可用汉字,例如:235元、11个月、100名。
整数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也可以用汉字,例如:一个人、四本书、六辆车、读了十遍、八个百分点。
用“多”“余”“左右”“上下”“约”等表示的约数一般用汉字,例如:十余次、一千多件、约三千名会员、三十多个单位、约七百人等。
引文标注中的版次、卷次、页码应与所据版本一致,例如:许慎:《说文解字》,影印陈昌治本,126页,北京,中华书局,1963。
数字占格
点号、标号、换行和几个标点符号连在一起占格的情况,例如:逗号与前双引号、冒号与前双引号同时出现时,需要共占1格。
数字和后面的百分号占1格,例如:2024年10月30日10时12分。
特殊情形下的变通
遇特殊情形,可以灵活变通,但应力求保持相对统一,例如:年份要写全,不能简化;如果一组数字中既有精确数字,也有用“多”“余”等表示的约数时,为保持局部体例上的一致,其约数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
通过遵循以上技巧,可以确保公务员考试中的数字书写既规范又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