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美育是旨在培养学生认识美、体验美、感受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活动。其相关知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审美需要
审美主体:指在审美活动中与审美客体构成对象性关系的一方,可以是群体或个体,具有感性和自由的特点。
审美情感:与审美兴趣相对应,是一种社会性的情感,体现人的高级社会心理情感活动。
审美理想:反映人的精神意识层次上的审美追求,是真、善、美的统一,具有共性和个性的二重性。
审美能力
审美感觉、知觉、想象、领悟:这些能力涉及对美的感知、理解和创造性表达。
审美标准
形式美的构成要素与基本规律:涉及美的形式和内容的关系及其变化规律。
审美经验的历史演变与文化模式:不同文化和历史时期对美的理解有所不同。
自然美
概念内涵与基本特性:自然美的本质及其在自然界中的表现形式。
社会美
范围与特征:社会生活中的美,包括人际交往、日常生活、节日庆典等。
艺术美
艺术的本体与层次结构:艺术作品如何在视觉、听觉等方面展现艺术家的思想感情。
审美本质
美的多种理解:包括美是理念、主观观念、事物属性、关系、生活等多种观点。
美的规律: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的思想,强调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
审美范畴
优美与崇高:两种基本的审美范畴及其相互转化。
美育的实施途径
音乐教育:涵盖音乐理论、演奏、创作等。
美术教育:包括绘画、雕塑、设计等。
舞蹈与戏剧教育:培养身体协调性、舞蹈表达及表演、戏剧创作能力。
影视与文学教育:培养欣赏和创作影视与文学作品的能力。
传统文化与自然美育:学习传统文化、历史、民俗,培养对自然美的欣赏和保护意识。
美育不仅仅是艺术教育,它还包括科学美,旨在通过美学原则渗透于各科教学,形成全面的教育方式,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