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大学换专业要求如下:
学习成绩要求
学生学习成绩需排在本班前3至5名才允许转专业。
学生第一学年学习总成绩在本专业前30%的,也可以申请转专业。
综合表现与专长
学生对申请转入专业有浓厚兴趣且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
休学创业或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特殊困难与疾病
学生入学后会进行体检,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可以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其他条件
按特殊计划类型招生录取的学生或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三者之间跨类别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专业容量已饱和的专业不允许转专业。
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或由其他学校转入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所修课程有不及格者不允许转专业。
申请时间与流程
转专业申请时间一般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最后两周,教务处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末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
学生需要填写个人申请表,交到学院处,经过学院同意和推荐后,还需要通过转入专业学院的面试和审核,再是学校领导的签字,最后将个人申请表交到教务部备案。
录取原则
优先录取高考成绩高于拟转入专业黑龙江省对应年份录取分数线的学生,以高考成绩高低排序,录满为止。
在满足上述录取原则的情况下,继续按照学生第一学年总成绩平均分的百分比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同分情况下可优先考虑符合第二章第三条第二款中可证明其兴趣的学生。
建议学生在申请转专业时,仔细了解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