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新建大学需要遵循以下手续:
办学申请报告
包括主办单位、校长、学校名称、地址、资金来源、管理使用方法、办学内容、培训目标、规模、水平、形式、条件(设施、设备等)和内部管理制度。
主办单位的资格证明
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拟任培训机构校长的资格证书和档案关系单位意见
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账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学场所证明
自有场所需提供房屋和土地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租赁场所需提供出租人房地产产权证复印件(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协议、消防安全和卫生合格证。
资金证明
至少10万元的开设资金。
场地要求
学校建筑总面积至少300平方米以上,教育用房面积占学校建筑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
租赁期限
如果是租赁场所,租赁期限需在3年以上。
消防、卫生、住房安全等法规遵守
办学场所应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立项申请
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立项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校名、校徽、校训、领导班子等。
前期工作
包括选址、规划设计、建设投资、招聘师资等。
建设阶段
包括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学术交流和合作、师资队伍建设等。
审批流程
向审批机关提交申办报告、可行性论证材料、章程等材料。
经过县级教科局复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民办教育许可证》。
其他手续
包括办理用地预审、选址意见、项目建议书、立项、水土保持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如涉及征地拆迁或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
请确保按照上述步骤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并遵循相应的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