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的职级层次主要分为两大类: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
领导职务从低到高分为十级:
国家级正职:
一级
国家级副职:
四级至二级
省部级正职:
八级至四级
省部级副职:
十级至六级
厅局级正职:
十三级至八级
厅局级副职:
十五级至十级
县处级正职:
十八级至十二级
县处级副职:
二十级至十四级
乡科级正职:
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乡科级副职:
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非领导职务层次
非领导职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分为十二级:
一级巡视员:
十三级至八级
二级巡视员:
十五级至十级
一级调研员:
十七级至十一级
二级调研员:
十八级至十二级
三级调研员:
十九级至十三级
四级调研员:
二十级至十四级
一级主任科员:
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二级主任科员:
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三级主任科员:
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四级主任科员:
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科员:
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办事员:
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务层次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务层次从低到高依次为:
办事员:
十五级至十级
科员:
十四级至九级
副科级:
十三级至九级
科级正职:
十二级至九级
科级副职:
十三级至九级
处级正职:
十级至七级
处级副职:
十一级至八级
厅局级正职:
十三级至八级
厅局级副职:
十五级至十级
省部级正职:
八级至四级
省部级副职:
十级至六级
国家级正职:
一级
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层次
专业技术类:
分为十一层次,从高到低依次为一级总监、二级总监、一级高级主管、二级高级主管、三级高级主管、四级高级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四级主管、专业技术员。
行政执法类:
分为十一层次,从高到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
这些职级层次为公务员提供了清晰的晋升通道和职业发展路径。建议考生根据自身兴趣和能力,选择合适的职务层次进行报考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