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就业办部门通常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招生就业处:
负责全校学生的就业推荐和就业指导工作,包括毕业生就业资格审查、统计、毕业证办理、就业信息发布、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等。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提供就业指导与服务,包括招生政策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招生就业政策、法规,以及提高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率。
就业与校友工作处:
负责学生就业工作,包括就业指导、服务、监督管理、督促指导、考核评价,以及就业工作人员的培训。
职业中介机构:
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帮助毕业生找到合适的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机构可能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为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服务。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
由外联部、宣传部、办公室组成,协助学校就业办开展各项工作。
这些部门共同协作,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信息服务、培训以及职业发展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