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的隶属关系如下:
国考
由 国家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和实施。
属于中央考录序列,包括中央党群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国务院系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省考
由 省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和实施。
属于地方考录序列,包括各省市党群机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总结:
国考和中央公务员考试是由国家公务员局负责。
省考和地方公务员考试则是由各省的省公务员局负责。
这种隶属关系确保了公务员考试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同时便于管理和监督。考生可以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