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转专业重修的相关规定如下:
转专业后的课程修读
学生转专业后,需要重新修读新专业大一的对应课程。但原专业和新专业共有的课程(如大部分理科专业共有的高等数学)可以互相抵消,不需要再修。
转专业成功后,学生需要填写学分确认表,确认在原专业积满了多少学分,这些学分中有多少是新专业可用的,多少是无效的。可用学分超过新专业大一所要求修读的学分一半以上,不需要降级修读,可以直接跟读大二,并补上新专业大一未修的课程。如果可用学分低于新专业大一所要求修读的学分一半,则必须降级修读,可能会多读一年。
学分转换与补修
转专业的学生,应修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总学分数方能毕业。学院(系)可以有条件地承认学生原学专业获得的部分或全部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前提是这些课程的学时数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相同或高于转入专业。
原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已取得学分,可以按专业类公共选修课或综合素质选修课记入本人成绩表。所缺转入专业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必须补修,补修应按课程的学分数缴交补修学费。
转专业手续与时间
学生转专业、转学的手续应在每学期开学前办理。从非外语专业转入外语专业,需经外语考核和面试合格方能办理。考核包括审查高考时的外语成绩和入学后外语课程的学习成绩。
特殊情况与限制
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学生不予转专业。
本科已取得80学分以上或专科已取得60学分以上的学生不予转专业。
招生时由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录取学校或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学生不予转专业。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不予转专业。
术科转非术科,非术科转术科的学生不予转专业。
航海类专业转为非航海类专业的学生不予转专业。
应作退学处理的学生不予转专业。
无正当理由的学生不予转专业。
建议:
学生在转专业前应仔细了解学校的转专业政策和要求,确保自己符合转专业的条件。
转专业后,应尽快补修新专业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以免影响学业进度。
如果担心转专业后的学分问题,可以提前与转入专业的学院联系,了解具体的学分转换和补修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