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如下:
总则
允许部分本科生在校期间由入学专业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学籍管理与学生管理将转至新专业所在学院,并按新专业毕业。
学校对各专业转入学生及转出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宏观控制,原则上只允许学生转一次专业。
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相关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规定与程序。
转专业资格及要求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为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在读学生,注册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他应缴费用,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对申请转入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身体健康,无专业受限情况。
对申请转入专业的课程安排、奖学金、就业等情况有明确认识,并完全接受。
文科类与理工类专业不能互转;上年度没有招生的专业不得接收学生转入。
基地班(实验班)、卓越工程师班不接受转入学生,但可以转出。
国防生转专业按教育部及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人数以学院公布的学生容纳量为准,但不得低于转入专业现有学生数的10%。
各专业以转专业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为依据,择优录取,但不得超过学院公布的学生容纳量。
转专业流程
第一学期专业(类)排名前30%的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在学院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由学院自行确定。
学院公示学生成绩排名,学生申报,学院录取,学校审核公示,学生查询。
转专业考试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学院(部)的专业能力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笔试和专业能力面试。
专业能力笔试得分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为有效。
专业能力面试内容与方式由接收学院(部)确定,考试总成绩由专业能力笔试成绩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按一定权重合并计算,并以此排名。
其他注意事项
通过自主招生、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外语类保送生等特殊类招生被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工科试验班不接受转入和转出。
服兵役学生转专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转出专业剩余学生人数少于15人,不独立编班。
建议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材料,提前规划好学习计划和目标专业,以提高转专业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