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导师奖励计划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优秀学位论文指导奖励
指导获得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可获得15000元研究生业务指导费。
指导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可在下一年度招生中获得一个硕士研究生奖励名额,并奖励6000元研究生业务指导费。
指导教师津贴
对参与计划的教师在教师工作量计算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按照每指导1名拔尖计划学生10课时/年的工作量进行核算。
优秀成果奖励
对指导学生论文发表的教师进行奖励,尤其是对城市与环境学院指导拔尖计划学生发表第一作者优秀成果的教师。
科研奖励方案
包括货币奖励和论文成果奖,根据学校或国家科研成果奖励标准,对发表在国内外的论文成果进行奖励。
研究生奖助体系
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研津贴、晨露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等奖项。
具体的奖励标准和评选依据以学校当年公布的最新文件为准。这些奖励计划旨在激励教师积极参与学生指导工作和科研工作,提高学术水平,增强学校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