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公函写作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格式规范
公函通常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
标题应包含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类别(函),有时可省略发文机关,但事由和文种类别不能省略。
正文开头应顶格写受文单位,然后另起一段写发函的原因、联系的事项,并以“请研复”、“请协助”等字样提出具体要求。
落款应包括法定作者、日期,并加盖公章。
内容明确
一事一函,确保每个公函只涉及一个主题或事务。
语言规范、明了,语气要符合内容要求,保持平和有礼。
时效性
函件,特别是复函,应当迅速、及时回应。
针对性
无论是去函还是复函,内容都应具有明确的针对性,确保答复的明确性。
结束语
根据函询、函告、函或函复的事项,选择适当的结束语,如“特此函询”、“请即复函”、“特此函告”、“特此函复”等。
其他注意事项
行文要简洁明确,用语要把握分寸,避免倚势压人或强人所难,也不宜逢迎恭维或曲意客套。
公函作为正式文件,需要存档,因此通常需要加盖公章。
以上是大学公函写作的基本要求,遵循这些规范有助于确保公函的有效性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