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老师惩罚学生的方式主要包括:
行政处罚
警告
记过
降级
撤职
开除
学术处罚
取消学术荣誉和奖励
追缴已拨付的科研项目经费
暂停或终止科研项目
经济处罚
要求赔偿因学术不端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声誉处罚
影响个人和大学的声誉
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
批评教育
诫勉谈话
责令检查
通报批评
取消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
对于担任研究生导师的,可能限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导师资格
体罚和变相体罚
罚站
罚跪
罚跑圈
打手心
罚抄
罚钱
罚做值日或打扫卫生
辱骂学生,讽刺挖苦学生
敲教鞭,甩东西
停课或停止学生参加一切活动
其他教育惩戒
点名批评
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教室内站立
课后教导
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体罚和变相体罚是违法的,根据相关法规,教师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会受到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严重者可能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