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如下:
转专业条件:
1. 学生在原专业经过一年的基础课程学习,表现良好。
2. 学生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
3. 符合接收专业对申请转入学生的学习成绩、思想道德、知识能力、身心素质等要求。
4. 原专业成绩优良,无不良行为记录。
5. 得到转入专业所在院系领导的同意。
6. 得到转出专业所在院系的同意。
转专业程序:
1. 每年4月下旬,由各学院根据发展规划确定接收的专业、人数和接收要求,上报学生处汇总。
2. 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向学生公布。
3.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4. 接收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办法进行选拔,并将结果报学生处。
5. 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定、公布结果。
6. 学生处、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学籍管理:
转专业手续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办理。
学校认可学生原专业学习期间所取得的学分和成绩。
对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学分做认定和转换。
注意事项:
办理完转专业手续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转专业成功的比例及是否需要留级等信息,建议咨询学校招生处或在校学生。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得出,具体细节可能会随时间和学校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请以宁夏大学官方网站或学生处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