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入伍可以享受的经济补助主要包括:
优待金
在职职工被征集服现役的,原单位发给批准入伍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
两年义务兵期间,当地政府每年发放家庭优待金,标准不得低于4500元。
在部队立功受奖或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当地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
学费补偿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万元。
津贴工资
义务兵第一年津贴7200元,第二年8400元。
士官工资根据服役年限不同而不同,下士平均月薪约3239元,中士约4223元,上士约5028元。
部队代缴保险、住房补贴及公积金等。
退役金
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放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近5000元,退役金9000元。
退役后,安置地民政部门发放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9000元。
其他补助
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具体金额依据地区政策而定。
国家资助学费,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大学毕业生2年义务兵期间享受的津贴、国防服役费、退役费、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家庭优待金等总计约60000元。
选取士官,首次选取为士官的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
士兵提干,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可以列为提干对象。
保送入学,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
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金额和条件可能因地区和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