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职业大学的请假制度如下:
请假原则
无正当理由一般不允许请假。
如需请假,需要在钉钉上完成请假流程审批,辅导员及上级领导审批同意。
请假类型
事假
病假
婚假
丧假
产假(护理假、计生假)
探亲假等。
请假手续
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学校规定的活动时,需事先办理手续并获得批准。
除非遇到急病或紧急事故,可先向辅导员线上报备并同意,事后再履行补假手续。
请病假在校内应当由学校医务所或规定医院出具证明,在外地时应当由当地县以上公立医院证明。其他原因请假,也应当有相应的证明。
请假审批
学生请假在一天以内的,由辅导员审批,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请假在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批并备案。
若是正常教学的,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学生工作处和教务处共同审批,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请假在三天以上的,由辅导员、教务处共同签署意见,学校分管领导审批,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其他规定
学生在上课时间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或中途外出,均需向任课老师口头请假,未经同意作旷课论处。
自习课或班级、学校开展活动,学生需短时间请假,均需班长同意,事后班长应向辅导员汇报。
无论任何情况,学生不能按时归寝,必须经辅导员同意。
节假日、休息日需离校不能归寝者,必须经辅导员批准,并应有书面请假条,交宿管办备案。
请假期满或提前返校后,应当向辅导员报告并向学生工作处履行销假手续。续假时,手续与请假相同。
以上审批手续的文件均交学生工作处存查,所有请假均由纪律委员持同学请假条统一告知任课教师。
建议:
学生在请假前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学校的请假制度,确保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请假。
请假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以免影响请假审批的顺利进行。
请假后应及时向辅导员和学生工作处报告销假情况,确保请假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