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实行第二学位、第二专业及辅修专业制,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充分发挥学校多学科综合优势,培养复合型、高素质人才,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以下是关于广西大学第二专业的相关信息:
第二专业的定义
第二专业是指学生在修读本专业(即第一专业或主修专业)的同时,再修读另一个跨二级学科的专业。
修读条件
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无重修课程,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或学分加权平均分在70分以上。
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
第二专业的设置和教学计划由教务处会同相关学院提出方案,或由学院申请、教务处审核,并按照审批管理权限上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五周前,相关学院应将当年的第二专业设置和教学计划报教务处审核,并做好开课准备。教务处在第十周前向学生公布本学年开设的第二专业设置和教学计划,发布《第二专业招生通知》,并组织学生报读。报名人数少于50人的专业一般不独立开班。
学费
学费按照学分收费,修够学分可以颁发广西大学第二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大概比你第一学历的学费少一些。
成绩管理
学生修读第二专业期间,主修专业有两门及(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原则上应暂停其第二专业的学习。
辅修学院应填写《广西大学第二专业学生学习成绩表》一式两份送交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一份在学生毕业时放进学生档案,一份由教务处存档保管。
开设专业
开设第二专业的专业一般都是商学院的课程,但其他学院也有一些,具体要看当年的通知而定。
建议:
学生在选择第二专业时,应仔细了解各专业的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就业前景,以便做出更合适的选择。
由于第二专业的开设情况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学生在报读前查看最新的招生通知和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