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验收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适用范围
适用于列入学院财务预算的项目和使用学校及各基层单位自筹资金建设的基建、修缮工程项目。
验收原则
验收工作应坚持“用户主导、多方参与、相互监督、权责明确”的原则。
验收过程中应遵循“管理、采购、监督、使用”分离的原则,确保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验收方式
验收方式分为部门初验和学校验收两种。部门初验由采购项目供应商和使用部门共同进行;学校验收由资产管理处组织,验收小组由多个相关部门组成,包括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校工会、申购部门、归口管理部门等。
对于重大采购项目,邀请不少于3名单数相关专业的校外专家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验收前准备
验收前应依据货物与服务验收申请、合同书(含技术协议)等进行准备,进口仪器设备还需包括海关的报关单据、免税证明等。
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包括对仪器设备、软件、图书、文物及陈列品、家具等资产的验收,确保其达到固定资产入账标准。
在建工程的验收按照《XXXX 大学基建工程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验收小组
设备验收必须成立验收小组,小组成员必须为副高以上职称的校内或校外专家组成,对设备的品牌、型号、生产日期、相关参数等进行当面验收。
验收流程
-零星采购的一般程序包括申购、询价比价、入库、采购、签订合同、到货、验收1(负责人等验收)、验收2(学院组织)、验收3(学校组织)、付款。
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包括校外验收和校内验收,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的参与。
验收后的管理
验收通过的设备需贴上设备条码,并等待学院和学校验收小组的通过后才能搬离学校。
采购的设备免费保修期至少为2年,2年后有偿维修,终身维护。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学校的合法利益,并规范各类项目的验收流程,保证合同履约质量。各大学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验收细则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