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职权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自主管理
根据章程自主管理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活动。
教育教学活动
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安排、考试安排等。
学生事务管理
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颁发学业证书。
师资管理
聘用教师和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科研管理
负责科研项目申请、科研经费管理、科研成果推广等。
财务管理
管理学校的财务预算、收入支出、财务报表编制等。
后勤管理
负责校园基础设施维护、水电供应、食堂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国际交流合作
负责国际交流项目、国际合作研究、留学生管理等国际事务。
校园安全管理
负责校园安全、消防安全、治安管理等保卫工作。
医疗服务
提供师生健康体检、疾病治疗、健康咨询等医疗服务。
拒绝干涉
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干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这些职权行为共同确保大学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