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职称条件如下:
政治条件
受党内或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无处分期的,受处分的当年不得申报。
年度考核优秀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
弄虚作假、蓄意作弊者,一经查实,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教学条件
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任讲师职务满5年以上。
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
近5年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教学基本功扎实,教法得当,治学严谨,教学效果优秀,为全校所公认。
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省教育行政部门的奖励。
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平均教学工作量400学时以上(附近5年任课情况证明材料及部分教案)。
其他条件
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任职资格者,各院(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领导小组需提供内容包括授课名称、教学时数、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情况在内的专项报告以及由教务处出具的教学效果评估材料。
申报教师以外其他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卫生系列除外)任职资格者,需满足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要求。
破格申报人员需参加由本系列(单位)考核推荐领导小组组织的答辩,未参加答辩和答辩不合格人员不得推荐。学校正式推荐的破格申报人员、申报正高级职务(卫生系列除外)任职资格人员在评审时还需到相应评委会再次参加答辩。
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申报讲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助教职务4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教职务4年以上。
中专毕业,担任助教职务4年以上。
学术成果要求
在专业领域内发表学术论文十篇以上,其中至少两篇被SCI、EI等国际知名数据库收录。
主持或参与至少一项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
获得至少一项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在国际或国内学术会议上做过至少一次学术报告。
教学工作量要求
申报副高级职称的教师需承担本专业课程教学三年以上。
主持或参与至少一项教学改革项目,针对本专业课程进行探索和创新。
这些条件旨在全面评价教师的师德、能力、业绩和贡献,确保评审过程客观公正、激励竞争。建议申报者在准备申报材料时,仔细对照各项条件,确保符合所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