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新增专业的申报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校内审议和公示
高校内部专业设置评议专家对拟申报专业进行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
审议通过的专业材料需在学校主页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网络申报与公示
指定人员登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与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和校内专家审议意见。
申报材料在平台上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确认申报
根据公示期间收集的意见,高校决定是否撤销申报或继续申报。
教务处组织专家评议
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
校领导审批
经过专家评议后,申报材料需报校领导审批。
教育部备案或审批
教务处将专业申报资料提交至教育部专门网站公示。
在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将专业申报材料提交至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如上海市教委)进行备案或审批。
最终批准公布
经教育行政部门无异议后,教育部将正式批准新增专业,并在官网公布。
高校收到正式批准文件后,可以开始新专业的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和高校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所在高校教务处或相关行政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