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
公共科目包括: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行测):这是一个客观性试题,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涵盖政治理论、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六个部分。申论:
这是一门主观性试题,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包括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
专业科目则是根据职位要求需要加试的科目,如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需参加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
建议考生根据报考职位的要求,认真准备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以取得理想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