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成为大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办学规模
本科高等院校在校生规模应在5000人以上。
全日制研究生规模占总在校人数的5%以上。
学科设置
需要有三个以上国家规定的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发展学科。
拥有20个以上的本科专业。
教师资源
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学位人员比例应达到50%以上。
博士比例不得低于20%。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数一般不低于400人。
具有正教授职称的人数不得低于100人。
科研实力
人文社科类高校科研经费不低于500万元,其他类型高校不低于3000万元。
近五年需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0项,其中国家级奖励至少2项。
至少有两个省级以上的重点学科。
教学经验
至少拥有两个硕士授权点。
有5届以上硕士毕业生。
教学设施和条件
必须有合格的教师。
符合规定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
资金和财务能力
需要有充足的经费用于教学、科研和设施建设。
管理和运营能力
需要有足够的管理和运营能力确保大学正常运行。
其他要求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普通本科学校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至少有两个以上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
普通本科学校近五年年均科研经费,人文、社会学科为主的学校至少应达到500万元,其他类高校至少应达到3000万元。
请注意,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开办大学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要求还需根据当地法规和政策进行了解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