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专业录取规则

百科旅行号 · 2024-12-25 06:18:07

武汉大学的录取规则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录取原则

武汉大学在录取时,会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进行操作。

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严格区分文、理排序,只招收文科考生。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艺术类分首选科目安排计划和投档的,只招收首选物理考生。

投档比例与调档

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进档学生在服从专业调剂且没有其他受限性条件的情况下予以录取。

对于原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将采取征集志愿录取。

分省增加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原计划的5%,若因考生不服从调剂等原因造成计划无法完成,则增量计划收回。

专业录取

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即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高考总分+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时,考生高考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录取。

若考生高考总分也相同,则实行同分取齐,适当调整该省的分专业计划,将处于竞争关系的同分考生都录取到竞争专业。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特殊类别考生

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学校向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另行提供。

艺术类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戏剧影视文学等艺术类专业,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85%+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生源省高考总分满分/100×15%,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录取名单与公示

确定录取名单后,将在7月5日前经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学校分省分专业录取标准将在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这些规则确保了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同时也为考生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仔细阅读并了解相关规则,以便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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