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重修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重考
学生首次修读课程考核不及格,可以申请一次补考(仅限一次)。
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补考由开课院系组织;选修课程需根据课程的安排,不安排补考的,学生可申请重修。
重修方式
开班重修:经重考后仍有30人以上不及格的必修课程,且报名注册人数在30人及以上的课程,实行单开班授课的形式。重修课程学时按教学计划学时的60%左右安排,一般安排在晚上和周末上课。
跟班重修:未达到单开班开课条件,且当前学期已开出的课程,学生可报名参加跟班重修。跟班重修不限专业、年级,但该课程的学分应不低于学生原修读课程的学分。
自学重修:学生以自学的方式有计划地重修原不及格课程,并报名参加对应课程的期末考试。
插班重修:重修课程时间以一个学期为一个时间段,设置有单开班重修、跟班重修、自学重修三种方式。插班重修课程按学校统安排考试,随教学班一起考试。
编班重修:当一位同学在期末考试中有多科不及格,在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给予补考机会,若该同学在补考期间把不及格的科目补考及格则不需要重修,但假如有超过一定数目的学科还不及格则要重修这些课程。
重修限制
同一门课程在校期间只允许参加一次重修考试。
已考核通过且总评成绩低于80分(不包含)的课程、补考通过的课程,只允许申请重修一次。总评成绩高于80分(包含)的课程不得申请重修。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重修不及格课程次数原则上不予限制,但如果在一学年中不及格课程门数(补考后)达到其所修课程的三分之二,或者自入学后累计不及格课程(补考后)达到10门,必须先跟随低年级重修不及格课程。
重修费用
重修需要交纳一定的重修费。
重修申请
学生应在需重修课程开课学期的第一周内在教服平台提交重修申请,院系教务员根据学生学期课程修读情况和课程开课情况进行审核,并将批准重修的学生加入相应的课程班级。
建议学生尽早参加不及格课程的重修与考核,以免影响毕业进度。同时,选择适合的重修方式,如跟班重修或自学重修,以确保重修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