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申报二级公共营养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此外,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条件。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对照以上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申报二级公共营养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