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师资格报名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居民。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者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者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其他条件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建议:
报考者应提前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是学历要求和体检标准。
持有境外学历的报考者需要提供相应的认证书,以确保学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对于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注意五年内不得报名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