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师资格报名条件如下:
报考对象
具有江西省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江西省居住证,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者,可报名参加考试。
在江西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持有江西省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报名参加考试。
江西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江西省户籍在外省市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可回户籍、居住证或高校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并持有有效证件的港澳台居民。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江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学历要求
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学历,或者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申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或者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申报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报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报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其他条件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这些条件详细说明了哪些人具备报考江西教师资格的资格,以及他们需要满足的具体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