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允许学生转专业,以下是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和程序:
基本条件
申请者必须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在国家计划内录取的一年级普通本科学生。
学生需要身体健康,且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申请者必须符合拟转入专业的接收要求。
不能转专业的情况
招生时国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属于特殊录取类型的学生,如保送生、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中外合作项目学生、定向生、新疆西藏高中内地班及少数民族预科班转正等。
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授予文学或法学学位的专业转入授予理学或工学学位的专业,或反之。
欠缴学费的学生。
转专业原则
转专业的原则是意愿加成绩(大一成绩),部分学院可能需要面试。
转专业程序
学校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转专业工作,学生可在这一时期提出转专业申请。
各学院需制定接收计划,包括接收专业及人数,经学校批准后公布。
学生需要按照学院的要求提交申请,并通过学院的考核。
注意事项
通过特殊类型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校企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其他校企合作办学专业,非校企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校企合作办学专业。
具体学院转专业方案
例如,财政税务学院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中,财政学专业拟接受50人,税收学专业拟接收17人,税收学(税务师方向)专业拟接收10人。
建议学生在申请转专业时,仔细阅读相关文件,了解具体学院和专业的接收条件和程序,提前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