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的递补规则通常涉及以下几个阶段:
报名人数不足
如果实际缴费人数少于职位招录人数的三倍,该职位可能会被取消。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择其他岗位进行报考。
资格复审人数不足
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人数不足
考生放弃面试后,取消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如果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职位可正常开考。
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结束后需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招录机关可决定是否递补。
需要递补时,招录机关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递补顺序
通常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在面试、资格审查、体检、体能测评或考察阶段,因各种原因放弃或取消资格的考生,可由排名下一位的考生递补。
以上信息根据您提供的日期和公务员递补规则的一般情况整理而来。请注意,具体规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招录机关而有所不同,建议参考最新的官方公告或咨询相关招录机关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