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公务员考试中,若出现雷同试卷,会依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具体规定在第9条第1款中提到:“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在处理过程中,考试机构会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并由专家组确认。若确认存在雷同,则会通知考生其考试成绩无效。此外,若考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具体案例中,有考生因试卷雷同被认定为成绩无效,并指出处理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如告知时间滞后、监控录像缺失等问题。
建议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避免因雷同试卷而被认定为违纪行为。同时,对于考试机构而言,也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处理,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