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四级人力资源管理的条件如下: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年龄满24周岁。
年满16周岁。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并且经过四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课时。
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条件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