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级会计师(高会)的报名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学历与工作经验条件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其他条件
根据北京人社局京人社事业发〔2023〕33号文件规定,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等同于中级会计职称,按照相应报名条件进行报名)。
根据北京市人社局京人社事业发〔2023〕24号文件规定,具有ACCA会计师证书、CPA澳洲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及资深注册会计师)证书(等同于中级会计职称,按照相应报名条件进行报名)。
熟练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胜任一个地区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
获得本科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0年以上,在北京市区域内企业(不含中央在京单位)担任财务部门负责人及业务主管或在北京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不含中央在京单位)担任财务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企业会计人员需具有高级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计人员需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资格;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建议:
非京籍考生在报考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需要提供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证明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