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究生的报名条件如下:
一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学习过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8门课程,成绩合格;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特殊计划条件
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条件
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科阶段相关专业基础课。
其他特定专业学位条件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当在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地域性条件
某些报考点可能要求考生具有特定地区的户籍或在当地工作,例如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仅接受在青岛市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工作或户籍在青岛市的其他考生报名。
其他要求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在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以下要求: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应当在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建议考生根据自身情况,仔细核对各项条件,确保符合所有要求后再进行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