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幼儿园入学条件如下:
市区户籍儿童
需持有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
符合“就近入园”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即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由教育服务区幼儿园优先安排入园。
非市区户籍儿童
需持有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
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
符合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需提供《人才居住证》原件。
驻市区部队的随军子女,需提供军官证等相关证明。
在杭州市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儿童和外国籍儿童,需提供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符合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条件,需提供父母一方在市区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并至当年8月底前已在我市实际居住1年及以上。
身体健康,年满3周岁的儿童
父母在户籍所在地满一年社保以上。
适龄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父母一方在市区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并至当年8月底前已在我市实际居住1年及以上。
建议家长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并根据幼儿园的具体招生政策和时间进行入学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