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此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请注意,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