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务员考试主要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笔试
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全部采用闭卷考试。
形式:分级分类考试,主要分为三类:
黑龙江省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乡(镇)机关(单位)公务员录用考试。
黑龙江省公检法系统公务员录用考试。
黑龙江省省直和市(地)直属机关(单位)公务员录用考试。
内容:不同类别的考试在考题难度和题量上有所不同,一般省直的题量要多于公检法系统与艰苦边远地区。
面试
比例: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人选资格确认。
方式: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省直机关继续试行结构化小组面试。
内容:按照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分别命制面试试题,面试成绩按100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排序: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
考场分配
分配方式:根据所选择报考的职位和考试考区地点,进行随机分配考室号和座位号。考场由主考部门在选择的考区地点内指定。
建议:
备考:考生应统一复习,不必分类别复习,因为三类考试在内容上虽有所不同,但主要考察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是相同的。
关注信息:关注黑龙江省公务员局的官方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及时获取准考证和考试地点等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