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在招生过程中的专业级差分 最多不超过3分。具体来说,在考生填报的第一至第六专业(类)志愿中,第一到第二专业志愿的级差分为2分,第二到第三专业志愿的级差分为1分,而第三到第六专业志愿则没有级差分。这意味着,如果考生希望被录取到第二专业,其分数需要比第一专业志愿的最低录取分数低2分;若希望被第三专业录取,则需比第二专业志愿的最低录取分数低1分。这样的级差设置确保了录取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此外,浙江大学在2008年曾实行过按大类招生,即考生按照学科大类进行申请,而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然而,最新的招生政策可能有所调整,因此建议直接咨询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或查看最新的招生简章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