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45%。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55%。
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住院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00元,支付比例90%。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0元,支付比例80%。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支付比例60%。
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报销
Ⅰ类病种年度最高报销限额45万元。
Ⅱ类病种年度最高报销限额4000元至10000元不等。
大病保险报销
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医药费用,按不低于50%的比例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建议直接咨询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或相关院校了解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