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特岗教师的报名条件如下:
国籍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法律与纪律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身体与心理健康要求
符合身体健康要求,能够适应岗位要求。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学历与专业要求
普通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普通初中和高中(含职业高中)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硕士研究生(含2025届应届毕业生)或未就业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福建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要求
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4年12月4日至2006年12月4日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在1988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
资格证书要求
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报考参加特岗教师的考生要拥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一定要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语文学科岗位需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原则上应该为统招大学毕业生。
报考参加特岗教师的考生需要满足何种普通话标准。
2023年、2024年毕业的建宁户籍省级公费师范生,学历、学位要求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
所有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
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建议:
仔细查阅最新的招聘公告,因为招聘条件可能会有所更新。
确保所有要求的证书和资格在截止日期前取得。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达到相应标准,特别是语文学科岗位。